回复 廖秋隆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片中饰演一位现代的猎人,专门追捕警方悬赏缉捕的歹徒。这一次他的盯梢物件是个性懦弱的新纳粹主义分子,不料歹待的同伙竟然把他的小婴儿绑架了去,导致婴儿的母亲急如热锅上的蚂蚁。于是他反过来帮忙歹徒的妻子救回她的孩子,而片名所指的粉红色凯迪拉克轿车就是故事中主要的道具。导演不强调暴力动作场面,反而将本片拍了出了一点喜剧味道,主角的搭档也颇有新鲜感。
回复 陈雅琪 :这是关于路易十四的历史宫廷片,身娇肉贵的男主角并没有放弃龙椅龙袍,转而奔向歌台舞榭投诚。十七世纪还没有芭蕾舞的存在一般舞蹈史,都把路易十四视作足尖舞的开路先锋,由他一手创办的皇家舞蹈学院,是现在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的前身,一六六一年起步跳到今时今日,号称历史最悠久的老字号。日理万机的一国之君,兼任舞男而有这么辉煌的成绩,简直是推翻一心二用必定没有好结果谬论的典范。被安排与第N代徒孙比利。伊略特平起平坐,无论如何都算委屈。何况,当时在大庭广众表演举手投足特技是贵族玩意,就算带着性别歧视成份,也还未为参与者构成心理负担。比利。伊略特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大概不会经历可以搬上银幕的曲折故事。其实也不算太曲折,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出身矿工家庭的他,居然不顾传统社会的压力,立志当不为世俗所容的芭蕾舞男。父亲送他去社区中心学拳术,他在擂台上哈欠连连,反而隔壁的初级舞蹈班令他眉飞色舞。于是侧侧身一句“请让一让”,弃拳从舞擂台变成“蕾”台。父亲获知真相,气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儿子逼问:“学跳舞有什么不好?”他气急败坏答:“你知道为什么。”打死不肯招供。最后由儿子揭开谜底,硬要老父面对现实:“因为你觉得跳舞是女人的事,是同性恋所为!”
回复 洪文君 :二战期间,西蒙(比尔·斯卡斯加德BillSkarsgård饰)在哥德堡郊区的一个工人家庭长大。尽管家庭充满爱意,西蒙仍感觉自己格格不入。西蒙喜欢阅读,天资聪颖的他不顾父亲的反对去学校学习,并在那里遇到了正在躲避纳粹的犹太书商的儿子,伊萨克(KarlLinnertorp饰)。在二战的硝烟中,两个男孩和他们各自家庭的命运就因此联系在了一起。渐渐长大的西蒙发现他的双亲并非是他的亲生父母,而这个事实将改变他的人生,开启他寻根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