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映士 :在贝鲁特郊外长大的主人公奥马尔从未去过城市中的隔离地带,也从未踏足城郊边界。他的家境贫寒,日常生活单调乏味,唯一能够让他逃避现实的时光就是从学校的屋顶上凝视整座城市。直到奥马尔无意间发现了一个奇怪又美丽的东西——一束耀眼的光芒穿过了城市的灰色地带。他冒险进入了城市的深处,开始探索并沉浸于一个他从未知晓的世界。这个世界与他的现实生活既接近又疏远,他甚至发现自己在挣扎着保持这种联系,一种对家园的归属感……
回复 陈威以 :这是关于路易十四的历史宫廷片,身娇肉贵的男主角并没有放弃龙椅龙袍,转而奔向歌台舞榭投诚。十七世纪还没有芭蕾舞的存在一般舞蹈史,都把路易十四视作足尖舞的开路先锋,由他一手创办的皇家舞蹈学院,是现在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的前身,一六六一年起步跳到今时今日,号称历史最悠久的老字号。日理万机的一国之君,兼任舞男而有这么辉煌的成绩,简直是推翻一心二用必定没有好结果谬论的典范。被安排与第N代徒孙比利。伊略特平起平坐,无论如何都算委屈。何况,当时在大庭广众表演举手投足特技是贵族玩意,就算带着性别歧视成份,也还未为参与者构成心理负担。比利。伊略特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大概不会经历可以搬上银幕的曲折故事。其实也不算太曲折,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出身矿工家庭的他,居然不顾传统社会的压力,立志当不为世俗所容的芭蕾舞男。父亲送他去社区中心学拳术,他在擂台上哈欠连连,反而隔壁的初级舞蹈班令他眉飞色舞。于是侧侧身一句“请让一让”,弃拳从舞擂台变成“蕾”台。父亲获知真相,气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儿子逼问:“学跳舞有什么不好?”他气急败坏答:“你知道为什么。”打死不肯招供。最后由儿子揭开谜底,硬要老父面对现实:“因为你觉得跳舞是女人的事,是同性恋所为!”
回复 王亦柔 :一个绝望的前科罪犯为了从一个危险的当地犯罪团伙手下解救她的妹妹,不得不重新组织起旧时的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