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玲俊 :尼古拉斯·凯奇和安吉丽娜·朱丽当年风头正健,在这部动作片中,两人火花四射的表演,都让人大开眼界。作为一部设计轻巧的动作片,影片从头到尾都保持了强烈的张力,各种飙车场面让人眼花缭乱,堪称《速度与激情》的前身。\n孟菲斯是这个世界上最高明的窃车贼,人们形容他为“gonein60seconds”,即只要他盯上的车停在这里,他60秒内便能连人带车一起消失得无影无踪。孟菲斯终究厌倦了窃车贼的虽然惊险刺激但重压在身的生活,宣布金盘洗手了。但他的弟弟却想步其后尘,不料很快就卷入了一次黑帮危险的交易中。孟菲斯为了救出兄弟,只好重操旧业,答应黑帮一晚内偷来50辆车。\n不料,警察正在密切监视着孟菲斯。当他偷得最后一辆野马跑车时,警车、警察直升机尾随而至,展开了一场马路追逐……
回复 吕国荣 :《金》更应该被看成一部一群满怀希望的赤贫者通往美好生活的西部片。这一类型是观众所了解的。这群人常常遭受印第安人的袭击,因而不得不走出他们的马车障垒进行防御。或者他们受到自然暴力的侵扰,或者是荒漠商队在险峻的隘口蒙受折损,或者被饥渴所迫,亦或者两名男性能手争夺领导权,最后将一切引入灾祸。阿斯兰忽略了所有这些类型元素。影片中少数的几个印第安人仅仅索要几块钱便给迷途的德国人指暴力并未介入,影片中从来只有相同的烈日路(并且是正确的路);自然界的苍白的秋日天气;死亡关口也不曾出现,只有一匹攀登过程中筋疲力尽的、最后被赐予仁慈一枪的马;饥饿与焦渴没有抬起它们讨厌的脑袋,有的只是对碾碎的土豆的抱怨。的确,影片的三个主要男性角色——乌韦•博姆(UweBohm)扮演的渴望探险的记者、彼得•库尔特(PeterKurth)扮演的遭过分苛责的探险队领导以及马克•曼迪克(MarkoMandic)扮演的放牧人——都仅仅把某种对抗性藏在深层,而这并不会拆散整队人马。
回复 黄文星 :山村中呆傻少年竟身怀绝世武功,在朝夕相处的村民被仇人屠戮殆尽之后方才唤起记忆,得知自己竟是出身唐家堡的堡主义子。曾经的小师妹要对自己赶尽杀绝,曾经的宗门也不复存在,身负血海深仇的他将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