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黄珮瑜 :魁北克住着一位,极有名望的教授,尼古拉.吉蒙,多年累积获得的各种荣誉、奖项、以及名誉已经多的放不下,其著作收到国际专家们的引用的次数最多,他有两个首席研究员的头衔,身处美国、加拿大和欧洲无数家学术团体中,他的名望远不止于科学界。为了表彰他的谦逊,在他死后,会有大学、科研机构甚至医院都以他命名。男人年事已高,记忆减退,弯腰驼背,浑身冒冷汗。身为医生,是无法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撒谎的。如果有人问他,今天的日子有什么特别之处是,他会说,失眠,十一点准时入睡,两个小时之后再次醒来,如此反复。清晨,他在阳光中醒来,妻子跟他说着絮絮叨叨的事,让他渐渐心生厌烦,收拾好,他出了门,走在熟悉的街道上,看着街道上熟悉的景物,一切都是那么熟悉。他经过咖啡厅,走上台阶,来到大学。他热爱教学,在教室能放开自我,激情昂扬的给学生讲述他的知识。在课堂上,他讲完了课,走出来,思考着于他而言,他最喜欢的是科学。这一天,一个女人的忽然拜访,拿出了及其具有纪念意义的物件,让吉蒙教授想到了他年轻时的往事。他遇到了年轻教授吕丝,他还遇到了吕丝的女儿,一家人从此生活在了一起。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总会有矛盾碰撞,女儿长到十五岁的时候,开始瞒着父母跟陌生人出去约会,妻子以为女儿外出跟陌生人待在一起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而吉蒙却认为,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子在青春期能够跟父母保持交流是很难得的,这让他对女儿足够放心,夫妻二人的意见相左,就导致了生活矛盾的碰撞,夫妻二人在之后的生活里逐渐磨合,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回复 叶淑娟 :格蕾某日途径一间名牌鞋店,被一双完美无缺的高跟鞋所吸引,哪知道导购一眼看出格蕾无力购买此鞋,对她冷嘲热讽,黑口黑面。不堪受辱的格蕾一怒之下偷走了那双鞋。带着赃物,格蕾躲到了卸货区,在那里偶遇了偷车贼史力加,两人均误会了对方的身份,因此而闹出了不少的笑话。史力加接到了学校打来的电话,情况紧急让他接走儿子,然而,史力加却有限制令在身,因此无法接近儿子。无奈之下,他只得向格蕾求助,摆脱她帮忙出面去接儿子。就这样,格蕾半推半就的来到了学校,又被教员误认为是人贩而报了警,警方的介入让原本简单的事件变得越来越复杂起来。
回复 林欣颖 :1960年代,纽约意大利人集结的布朗克斯区。黑帮老大辛尼是当地赫赫有名的帮会人物。在一宗凶杀案现场,九岁的男孩安奴目睹了这一切。为了街区的名誉,安奴拒绝供出凶手就是辛尼,此事促使他俩展开一段俨如父子般的忘年友情。然而安奴的父亲罗兰逊对此却并不赞成,唯恐儿子误入歧途。八年后,十七岁的安奴已经成长为一名英俊少年。辛尼的势力正在逐渐扩大,安奴对辛尼愈发崇拜,对黑帮生活也更加向往。诚实正直的罗兰逊对儿子的忧虑越来越重。\n由奥斯卡影帝罗伯特·德尼罗执导的电影处女作《布朗克斯的故事》,入围1993年第50届威尼斯国际电影节金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