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郭法美 :作为美国FBI最优秀的警犬,特警11号和它的训导员多年来破获了多起大案,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一次又是在特警11号的协助下侦破了黑帮头目桑尼的贩毒案。桑尼对特警11号恨之入骨,他发誓一定要让特警11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警方收到消息,准备将特警11号送往警犬基地暂时保护起来。训导员恋恋不舍地看着它坐车离开,但谁也没有想到,由于桑尼在警方内部设下内应,特警11号此行凶多吉少。 机智的特警11号成功躲过了追杀,藏到了邮递员戈德的车里。为了讨好女邻居,戈德此刻正在替她看护儿子詹姆斯。詹姆斯一直希望拥有自己的小狗,特警11号的出现为他带来惊喜和欢乐。但天生怕狗的戈德却对特警11号总是敬而远之,尽管熟悉后他知道特警11号不会伤害任何人,可在戈德看来,经过特殊训练的特警11号的一些行为总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尤其是对于它的死板简直让戈德无法忍受。 训导员因思念特警11号不远万里赶到警犬基地,却发现被送到那里的并不是特警11号。他发疯般地四处寻找,此时桑尼的杀手也在宠物公园希望可以找到特警11号的身影。恰好戈德和詹姆斯带特警11号外出散步被杀手发现,杀手偷偷潜伏在戈德家并抓住了得知消息前来寻找特警11号的训导员。尽管这一切都让戈德和詹姆斯始料未及,幸好训练有素的特警11号制服了杀手,同时也协助警方抓住了桑尼。 按照规定特警11号被训导员带回,詹姆斯整日茶不思饭不想,他已经和特警11号产生了深厚的友谊。同样特警11号也放不下詹姆斯和戈德,从出生被选入FBI开始,特警11号就像一台工作机器,它从没有享受过一条普通狗的正常生活。唯有和詹姆斯与戈德在一起它才知道什么是自由、快乐。 特警11号从看守眼皮下逃过,回到了戈德家。训导员也闻讯赶来,他同样对特警11号充满感情,但他多年来严厉的训练让特警11号最终选择了和詹姆斯、戈德在一起。尽管训导员心中后悔难过,但他仍然尊重特警11号的决定,将它留在了詹姆斯身边。
回复 赵彦儒 :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片中饰演一位现代的猎人,专门追捕警方悬赏缉捕的歹徒。这一次他的盯梢物件是个性懦弱的新纳粹主义分子,不料歹待的同伙竟然把他的小婴儿绑架了去,导致婴儿的母亲急如热锅上的蚂蚁。于是他反过来帮忙歹徒的妻子救回她的孩子,而片名所指的粉红色凯迪拉克轿车就是故事中主要的道具。导演不强调暴力动作场面,反而将本片拍了出了一点喜剧味道,主角的搭档也颇有新鲜感。
回复 姜贤喜 :主人公尼玛将亲生母亲碾压致死,无法抑制内心的悲痛和自责,带着渗有母亲血迹的一把黄土,只身磕着等身长头朝拜拉萨,却依然没有消解无时不在的悲痛和自责。返程途中,尼玛遇见一位坦荡执着、又空虚失落的老者,两人穿行在茫茫戈壁滩,相互影响,相互救赎,终于让主人公重新获得生存的勇气和自我的释然,将渗有母亲血迹的黄土撒在原来酿成惨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