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刘建来 :富家子叶春华为在友侪间逞一时威风,决意要把夜总会歌星朱兰追到手,但朱兰钟情于穷画家方志伟,故多番拒绝春华的追求.朱兰眼见志伟郁郁不得志,佯称志伟为其表兄,请春华介绍他到广告公司工作,惟当志伟得知实情,随即愤然辞职,更把朱兰斥骂一顿.春华乃乘虚而入,夺取伊人芳心,朱兰不久更怀有春华骨肉.一日,朱兰见母亲偷偷外出,不禁生疑,乃随母至一小屋.朱兰惊见母亲与一粗壮老者相会,一问之下才知老者乃叶家老仆朱永泰,而其母只是养母,是永泰之妻.至于朱兰亲母当年因被春华父亲华堂奸污,不堪羞辱,早已自杀身亡,但华堂仍迫使家中老仆永泰将兰父殴毙,害得永泰入狱多年,永泰之妻于是把朱兰抚育成人.朱兰惊悉身世,往找春华,但春华却弃之不顾.永泰不忍兰步其母后尘,愤而刺毙春华,再度入狱.
回复 王士豪 :这样一座小镇,非常的小。小到一个望远镜就能看到所有事情;小到邮差可以悠闲的翻看每一封信,然后再把他们封好;小到人们不需要打招呼,因为他们总是碰到。\n镇上有一个男人,每天早上做同样的事,换鞋,出门,工作。表面上,他的工作是工地里的焊接工,实际上,他真正的工作是做画家梦。他用廉价水彩颜料做画,在天空中大量留白。他和镇子里的同龄人一样,感到单调,琐碎,平淡。他又有点像年轻人,为了理想蠢蠢欲动。\n男人有一位妻子,肥胖的身体证明了她是一位尽职的家庭主妇。男人赚钱养家,妻子把赚来的钱变成食物养活他。他们懂得墨守契约的道理,所以很少说话。\n男人的父亲是一位落寞贵族,他的前半生也许并不传奇,但他还是把优雅和感性留给了下一代。\n小镇的爱情是平淡的,之所以称为平淡,是因为这样的爱情里面没有贫富距离,也没有肤色差异,好像所有爱情之外的事情都和爱情无关。只是寥寥几笔,直到结婚那一刻,还是没有让人感到坟墓的存在。\n酒馆里的厕所管理员原来是男扮女装。他不喜欢的不光是女人,而是人。所以他看到动物很开心。但他决非是真正意义上的异服癖,因为很难想象他会喜欢自己穿上女装后臃肿老迈的样子。\n小镇邮递员喜欢一封封的把信拆开,略略一阅,完后再放回去封好。也许寄信的人压根就没封,也许世界上的邮差都惦记着信里的内容。\n星期一的早上,男人离家出走。\n于是,他到了威尼斯。威尼斯的自由几乎可以包容一切,条件是你必须也是自由的。人们做着想做的任何的事,甚至是做一个小偷,也一样被允许。装腔作势与这里格格不入,他们太真实了,真实得藏不住丑和美,只要你有一丝恻隐之心都会暴露无遗。\n偶然遇到他,火车上的陌生人。自由的共性让男人辞别了父亲的那位虚伪得可笑的老友,与第二次撞面就一见如故的他成为了朋友。他登上了朋友的小舟,带着不期而遇的好奇,离开了生活中刻意的无奈。\n他还有过一次邂逅,之后才发现,艳遇注定不是此次旅行的主题。更多的邂逅都不会有下文,只是短暂的擦肩而已。即使再重复一次,重复同样的人,结果也是一样的。\n他寄了一张明信片给妻子,正面画上威尼斯风景。这次邮差不用拆就能看到他对给妻子说的话,可妻子连看都不看就把他撕得粉碎。邮差猜到会这样,有时候男人喜欢的浪漫代表了女人痛恨的离别。\n于是,男人回来了。\n有时候,习惯让人产生想失去的冲动,转一圈之后回到原处,看看还是一样,男人,女人,老人,孩子,牧师。男人像往常一样换鞋,出门,工作。只是出门前多了一个妻子的吻。于是,他知道了,有些东西不用跑太远也能得到。
回复 宋俊毅 :故土在战争中沦陷,大学被占领、被炸毁。一群十八九岁的青年学生,他们匆匆出发,徒步南迁,横穿湘黔滇,最终在昆明高原组建临时大学——由清华、北大、南开联合成立的西南联大。 他们穿过一座城去听“史上最好的国文课”,听托赛里的《小夜曲》,也和先生们一起抱着书跑警报、加入飞虎队...... 对这些今已年过九旬的“九零后”老人而言,西南联大不是一段尘封的历史,而是依然鲜活如初的青春记忆。 杨振宁、许渊冲、潘际銮、杨苡、王希季、马识途......16位平均年龄超过96岁的联大学子联袂“出演”,带你回到那个战火纷飞、群星闪耀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