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郑志翔 :陈子辉、简然、沈朋、周小杭、赵欣怡是同时毕业于新安大学的学生,彼此是情同手足身影不离的好同学。陈子辉是大学时代的风云人物,他多才多能、积极进取的个性是高校众多女孩心中的白马王子,清新脱俗的简然漂亮单纯,而对简然暗恋已久的沈朋由于他内向怯懦的性格错过了对简然的表白,而使简然成了陈子辉的恋人,失落的沈朋没有选择毕业离校,他留校开始读研。四个年轻人走上社会,相继开始了自己的生活,随着陈子辉事业的风生水起,他开始在对名利追逐的道路上慢慢迷失,与此同时,简然依然是一副恬静淡雅的文静,与人和善、待事宽容,她温和脱俗的个性和陈子辉对人生对幸福的价值观分歧越来越大……
回复 黎雅雯 :弗兰齐斯卡不相信爱情,在“婚姻”机构就更少了。她认为,迟早每个男人都会欺骗他的女人。当然,她不寻常的职业可能导致了这种愤世嫉俗的态度——29岁的工作是作为潜在不忠的男人的诱饵。一旦有心存怀疑的妻子委托她,弗兰齐斯卡就会作为一个容易征服的对象出现在对方丈夫身边,直到她的助理用相机拍下他的不忠。到目前为止,她从来没有失败...也就是说,直到现在。当弗兰齐斯卡被Claudia聘请去勾引她的丈夫马库斯时,令Claudia惊喜的是,他的丈夫拒绝了弗兰齐斯卡所有的尝试。在这个时代,一个忠实的丈夫难道真的存在?随着约定时间的到来,“工作”接近了尾声Claudia获得了预期的结果,弗兰齐斯卡更加努力,并试图用她书上的每一招来引诱马库斯。接下来发生了她曾经预期过的有可能发生的事——她爱上了那个男人!然而弗兰齐斯卡不知道的是,Claudia要证明她的丈夫不忠还有一个特殊的原因,一个让她和新拍档同时也是马库斯最好的朋友霍尔格在一起的理由...
回复 王力依 :BanditsledbyMatttheMuteenterabarandkillmultiplepeople.RandyBowerscomestotownandisframedbyMatttheMute,whoisworkingwiththesheriff,whodoesn'tknowthatMattisreallyacriminal.MatttheMutewritesouteverythinghewantstosay.RandyescapeswiththehelpofSallyRogers,thenieceofthedeadownerofthebar.Bowersrunsfromthesheriff,andendsupinthecaveinwhichthebanditshavetheirhideout.TheykidnapSally,whoescapeswiththehelpofBowers.MatttheMuteiskilledwhenheentersthebar,whichisfilledwithexplosives,andtheniecemarriesRa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