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陈明宜 :这是关于路易十四的历史宫廷片,身娇肉贵的男主角并没有放弃龙椅龙袍,转而奔向歌台舞榭投诚。十七世纪还没有芭蕾舞的存在一般舞蹈史,都把路易十四视作足尖舞的开路先锋,由他一手创办的皇家舞蹈学院,是现在巴黎歌剧院芭蕾舞团的前身,一六六一年起步跳到今时今日,号称历史最悠久的老字号。日理万机的一国之君,兼任舞男而有这么辉煌的成绩,简直是推翻一心二用必定没有好结果谬论的典范。被安排与第N代徒孙比利。伊略特平起平坐,无论如何都算委屈。何况,当时在大庭广众表演举手投足特技是贵族玩意,就算带着性别歧视成份,也还未为参与者构成心理负担。比利。伊略特如果生在那个时代,大概不会经历可以搬上银幕的曲折故事。其实也不算太曲折,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出身矿工家庭的他,居然不顾传统社会的压力,立志当不为世俗所容的芭蕾舞男。父亲送他去社区中心学拳术,他在擂台上哈欠连连,反而隔壁的初级舞蹈班令他眉飞色舞。于是侧侧身一句“请让一让”,弃拳从舞擂台变成“蕾”台。父亲获知真相,气得面红耳赤说不出话来。儿子逼问:“学跳舞有什么不好?”他气急败坏答:“你知道为什么。”打死不肯招供。最后由儿子揭开谜底,硬要老父面对现实:“因为你觉得跳舞是女人的事,是同性恋所为!”
回复 陈秀祥 :和之前的《GrumpyOldMen》一样,在明尼苏达州的Wabasha小镇上,人和事都没有多大变化。即将荣升亲家的老冤家John和Max表面上相安无事,但实际上仍然在暗中斗法。John在迎娶了新娘Ariel之后生活幸福,而Max宣称自己的惟一乐趣就是钓鱼。两人都在为钓到传说中的鲶鱼之王而努力,谁知道镇上搬来了一对母女,Maria和Francesca她们买下了鱼饵店,并打算将它改造成一家意大利菜餐厅。Max非常气愤,用尽了一切办法去阻拦她们的计划,而John却觉得Max需要一个妻子,Maria似乎是个合适的人选,同时Gustafson大叔也看上了Maria的妈妈Francesca……
回复 张俊佑 :五年的牢狱生涯一朝结束,Billy重新踏入社会后遇到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找不到地方解决内急。Billy火烧火燎之际他闯入一个舞蹈排练室找厕所,顺便绑架了Layla——一个女学生——并强迫她充当自己的临时女朋友去见他的家长。原来Billy这五年来一直在家书中告诉父母自己生活的非常美满,为防穿帮,不得已出此下策。Layla慢慢开始对Billy产生了好感,在Billy父母面前不但处处替Billy圆各种离谱的谎话(比如说她和Billy是因为同在CIA总部工作而认识),也顺利赢得了他们的好感。但Layla的表演更上一层楼,她宣布自己怀上了Billy的孩子,吓得Billy连忙将她带走,出门却又碰到Billy的前女友Wendy,一时手忙脚乱。Billy出狱后有两个心愿,一个是为父母继续编织美好生活的谎言,另一个是找到五年前害得他蹲大牢的人报仇,他最终发现了后者的行踪,正准备下手。